日前,经公主岭市委批准,公主岭市纪委监委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贾振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振平违反政治纪律,信仰动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饮酒;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贾振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背离初心使命,擅权妄为,将手中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漠视群众利益,生活腐化,“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公主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公主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振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公主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